【盾冬】Reply me(一)

美国队长和他的中士从小到大的书信集。

鸡血产物,写来爽的……可能会从布鲁克林写到瓦坎达(?)前几篇是芽詹友情向,先不打tag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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亲爱的 詹姆斯·巴恩斯:

唉,你为什么非得要求我写一封信给你呢?

我们明明每天都待在一起。你说“随便什么都好,把你想说的话写给我看”,可是巴基,我实在不知道该写些什么。平时的话早就对你说过了,我本来想给你弄点别的当生日礼物,可是你就要这个?一封信?你明知道我不会写信。如果我只在纸上写一句“生日快乐”就把信寄给你,你会不会生我的气啊?

好,既然如此:首先我得说,我从来没写过信。格式我是问我妈要的,如果有错,你也别笑——格温小姐上课时倒是提过如何写信,但那时我正忙着躲你朝我扔过来的纸球,根本没心思听课。所以,如果我的格式写错了,那么错全在你。

现在是晚上八点半,距离你的生日还有不到四个小时。我在床上给你写信。房间里很冷,我戴上了你之前送我的那双手套,但依然不管什么用;我现在哆哆嗦嗦的,就像你之前顶着冷风来找我时一样,上下牙齿打战,咯噔咯噔,冷到连嘴唇都直颤。这会儿我倒很希望你在,因为你身上总是热烘烘的,像个人形暖炉——好,我知道你看到这儿肯定会笑——尽管笑吧,巴基,最好笑到全身发烫,那样我才好抱着你,只要抱上十分钟,我就不至于在这儿冻到手抖了。

还有四个小时,你就要成为十一岁的詹姆斯·巴恩斯了,而我还要再等一年零四个月,才能赶上你现在的岁数。但别急着得意,巴基,十一岁还代表不了什么呢。也许你现在是比我高一点,但我想等我到了十一岁,我也会像你一样窜个子,一直窜到巴恩斯先生那么高。到那时我就要抱着你,让你缩在我怀里睡觉,我还会把你举起来,让你骑到我的肩膀上。

也许到那时我就能跑得飞快了。我可以做你的马,让你骑在我肩上,去和班尼迪打架。还记得上次我们玩骑马战时他偷袭你的事吗?他弄伤了你的胳膊。那个混蛋,不管做什么事他总要弄伤别人才开心。我真讨厌他。等我们都长大,巴基,等我们都变得强壮有力,到那时,我第一个要修理的人就是班尼迪。

但那可能还要等上好久。也许是一两年,也许是十年,说不定等到我们都长了白胡子,我还是像现在一样瘦,而你也还像现在一样总爱犯傻。可我实在不想那样——嗨,你觉得巴恩斯先生会同意暑假带我们去军营吗?我想,如果当了兵,或者哪怕只是跟他们一起训练上一阵子,我可能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又矮又瘦了。

我真讨厌这样。上周五放学的时候大个子鲍恩和他的几个同伙叫我“豆芽菜”,我当时就给了他一拳,结果被他和他的同伙——唉,我跟他们打了一架。但我还是赢了,巴克,哪怕当时你不在……你被隔壁班的特蕾莎叫走了,是不?那真可惜。你真该看看那会儿的场面,我打肿了大个子鲍恩的眼睛,还踢肿了他一个同伙的小腿。那简直是——大获全胜。

我觉得我的胜利很有价值。说真的,豆芽菜?这称呼真难听。但要是认真说起来,他们又确实没叫错:我就是这么又瘦又矮,还总是不长个儿。可为什么我长得这么瘦,大个子鲍恩那个坏男孩却能长得又高又结实?这根本不公平。你看,巴基:鲍恩考试总是得零分,因为他上课从来不听讲,只顾着去揪女孩子的辫子,还总往别人身后贴小纸条;但老师们从来都不管他,反而去骂老实巴交的结巴杰尼。鲍恩总把自己调皮捣蛋犯下的错推到杰尼身上去,杰尼又说话不清楚,到最后往往是杰尼替他挨罚。那真的很糟糕。我知道你不希望我去惹鲍恩,可是巴基,这可是他错在先——如果连我们都不去管,就更没人去制止他了!

说实在的,我真希望我俩能长得比鲍恩还壮,这样他欺负别人的时候,我们就可以去阻止他了。但现在看来,我可能还得等好久才能长到那么高。嗨,说到这个,巴克,明天你就十一岁了——你马上就能“法育”了!那个词,你还记得么?施德琳小姐提到过的那个词——上次我们在走廊里偷听她和安德森先生讲悄悄话,她说,“这些孩子,一个个的都在法育,上了三年级,他们会长得比兔仔还快,很快我们就没人能管得住他们了。”听听,巴基:长得比兔仔还快!这意味着什么?这意味着你会长好高!你会飞快地长个儿,长得比鲍恩还高,到那时你就可以一拳揍翻鲍恩,替杰尼报仇。到了明年,我也能像兔仔一样飞快地长个子,长得比你还高,然后我们就可以一起看着鲍恩,不让他再为非作歹。

真希望我也能快点法育。

好,到现在为止,我已经写满了一整页信纸了。真没想到我会写这么多。信纸也是我从我妈那儿要来的,它到你手里的时候可能会有点皱,因为我刚才去倒水的时候,不小心把水洒在上面了。但我有办法补救它。等一会儿我写完这封信之后,我会用蜡笔把信纸边涂上蓝色和绿色,泡皱的那部分我要让它变成大海,没皱的那部分就是海边的草地。

上周我们去码头看船,不就是这样的么?你说你喜欢海,因为“它的颜色和你的眼睛很像”。可我照过镜子,巴基,海的颜色可比我眼睛的颜色要深多了。

但我也喜欢海。我也喜欢草地,因为草地的颜色和你眼睛的颜色也很像。还记得我上次写的那篇作文吗?我写,“巴基坐在草地上的时候,眼睛就像亮晶晶的草”——唉,那篇作文格温小姐给了我一个C。她问我为什么要把你的眼睛比作草,其实我也不知道,但我想不到更好的比喻了。不过,我记得你还挺喜欢那篇作文的,不是么?

真希望我们以后还能一起去看海。那天在码头上,你说你将来要做水手,跟船出海,去各个码头跟着老板做生意,等到归航时,你就带回来满满当当的珠宝。你要把水晶耳坠送给我们的妈妈,把镶钻的烟斗给巴恩斯先生抽,还要把珍珠项链挂到瑞贝卡的小脖子上,让她每天都漂亮得像个小公主;最后你还要留下一顶王冠和一把剑,王冠归我,剑归你。

但你真是个傻瓜,巴克。现在哪儿还有那么多好东西啊?你要是想要王冠和剑,你就得去欧洲,光是路上走的就得花上好长时间。更别提水手要在目的地待上好几个月,等你回来的时候,瑞贝卡的眼睛估计都哭肿了,这还让她怎么做公主啊?

光凭这点我就不会让你去——除非你带上我。我们一起出海,在船上给家里写信,等船到了停泊港,我们就把信寄出去,让家里人知道我们在哪。要是去了欧洲,我们就一起做生意,给妈妈买水晶耳坠,给巴恩斯先生买镶钻的烟斗,再给瑞贝卡买好多珍珠项链;然后剩下咱俩的。你猜怎么着?我不要王冠。

我要拿一面盾。你有锋利的剑,去拿它赶跑坏人,我就拿着我的盾,在你身前保护你。如果有人想伤害你,我就用我的盾替你挡。王冠能有什么用?如果你在我之前就挂掉了,我总不能用王冠去砍掉敌人的脑袋吧!所以,嗨,巴基,我们还是得并肩作战吧,对不?

不管怎样,我们总会在一起。记得你之前第一次见到我,把我从巷子里拉起来的时候么?那时候我还挺不喜欢你的,因为你当时实在是有点自大,而且——好,我承认,我只是讨厌被别人看见我那副样子。

但你还是留下来和我做朋友了,还一做就是好多年。好,现在来算算:我十岁了,你十一岁。假设我们都能活到六十岁——说不定你能活到七十岁,那我们还有四十多年的朋友好做。四十多年,巴基!这足够我们玩遍布鲁克林,说不定哪天我们还能去曼哈顿,见识更多的东西呢。

也许现在说这些是有点早了。不管怎样,巴基,现在是晚上九点——祝你生日快乐!明天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估计就是下午或者晚上了,而那个时候我肯定已经早就跑到你家去,把真正为你准备好的礼物给你了。到那时候,如果你喜欢那礼物,告诉我,我以后就天天给你做;如果你不喜欢它,你也得告诉我,我会立刻把它扔进垃圾桶,然后回去重新做一个更好的给你。

现在我要开始创造大海和草地了。等我彻底完成这封信,我就下楼,把信投到邮筒里去。明天一早我就会去你家,早上六点——就这么说好了,早上六点,准时。如果你不给我开门,我就在外面蹲到巴恩斯先生出门为止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你的朋友  你最最好的朋友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史蒂夫·罗杰斯
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于1927年3月9日  在家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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